近日,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举行蓝碳碳汇交易签约仪式,现场完成1055吨二氧化碳当量盐沼蓝碳碳汇挂牌交易,交易金额21.1万元。该笔交易通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完成。该中心公开数据显示,这是目前全国最大单笔盐沼司法蓝碳碳汇交易。
盐沼司法蓝碳碳汇,是指产自滨海盐沼湿地,经过科学测算与价值认定,可在司法案件中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,并能进入市场交易的蓝碳产品。通过司法程序认购的碳汇进入市场交易后,所得资金将全部反哺后续生态修复项目,形成良性循环。
此次交易的背后,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、南京海事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同发力。2025年,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3起非法捕捞案件时,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。其中,王某某在禁渔期非法捕捞7214斤梭子蟹,价值12万余元,经检察机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、促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,其承担的19万余元赔偿金与另外两起案件的修复资金一道,定向用于购买盐沼蓝碳。
为确保交易科学性,赣榆区检察院联合江苏省海洋地质调查院等部门,协同推进此次交易项目所在地赣榆区临洪河口的碳汇资源调查、监测与科学核算。
据悉,赣榆区拥有50余公里海岸线和广袤滨海盐沼,蓝碳资源禀赋得天独厚。2021年,赣榆区检察院将蓝碳理念引入公益诉讼,并逐步推向司法实践,走出一条特色化生态修复路径。2023年3月,该院在办理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,首次探索主张海洋碳汇损失,获法院生效判决支持。同年4月,该院联合高校与生态环境部门设立全省首个碳汇司法修复基地,搭建科学修复平台。经过5年探索,赣榆区检察院打通了“调查监测—生态修复—价值核算—市场交易—司法反哺”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,有效破解了传统生态修复的瓶颈。
“江苏省滨海湿地面积全国第一,此次交易是司法、行政、市场三方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生动写照,为全国滨海盐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‘赣榆样板’。”签约仪式上,江苏省海洋地质调查院副院长闫玉茹评价说。 (全媒体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臧明宏 孟婧)
来源:检察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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